各学院:
为维护学生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平安校园,防止因心理困扰引发心理疾病、行为问题和危机事件,现决定在全体学生中开展心理健康问题排查和干预工作。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及对象
8月29日至9月6日,全体学生。
二、排查方式
组织辅导员、大学生心理协会、学生干部以及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等深入学生中间,或与任课教师沟通,及时发现有可能存在心理困扰和心理危机的学生。
三、重点关注对象
1.既往有伤人、自伤、轻生未遂史的学生,尤其是近期流露出厌世想法的学生。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厌食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学生。
3.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暑假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4.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体感觉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5.学习压力过大,因挂科、学习困难而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6.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7.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8.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9.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10.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深感自卑的学生。
11.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
12.网络成瘾等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13.历年心理普测和心理健康摸底排查中确定的重点关注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危险程度更大,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四、干预工作
1.对筛查出来的学生,要安排适当的人(如辅导员、班导师等)与其进一步交流,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并按照需经常关注、高度关注、特别关注三个等级给予重视,并尝试帮助解决问题。
2.每一位需关注的学生,要落实责任人,将排查和干预情况记录在案。同时填报《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摸底排查情况报告表》(见附件),于9月6日下午4点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发送至心理中心(夏家河校区联系人:张春晓,南关岭校区联系人:张蔚),纸质材料经主管领导签字后交送。
3.心理中心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学生开展危机干预或提供咨询服务。
五、注意事项
1.心理危机预防性筛查,只是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一般性排查了解,不是对学生心理状况的科学诊断。为避免给学生带来不必要的心理负担,附表只能由负责该项工作的教师掌握和填写,不得外传,更不宜被受调查者了解。
2.对筛查出的学生要多给予关注,但切忌另眼相看,更不要随意给学生贴上有心理问题的标签,以免给学生造成新的压力或伤害。
3.“关注程度”由辅导员根据具体情况和经验进行判断,按级别(1级需特别关注,2级需高度关注,3级需经常关注)标明,作为学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决策参考的重要依据之一。
4.对表内未包含的特殊情况,在备注处标明或直接与心理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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